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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担保集团下沉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

发布时间:2020-05-22 来源:党委工作部

  为全面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,切实做好集团公司下沉社区疫情防控工作,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突发事件,保障下沉员工身体健康、维护公司安全稳定,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,特制定本应急预案。


  一、适用范围

  适用于集团公司合力疫情防控下沉包联社区工作期间,下沉员工的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。


  二、基本原则

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、省市委以及市国资委相关要求,按照“高度重视、依法防控、积极应对、科学处置”的原则,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,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,科学、规范、有序的做好集团公司下沉社区的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。


  三、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

  (一)成立下沉社区应急领导小组

  组 长:姜永恒

  副组长:王玉林、林 海

  成 员:沈延辉、王延明、胡 泊、李彬彬、王 玉

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,主任由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宇兼任,党委工作部刘小侨负责日常联络工作。

  (二)领导小组职责

 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各支部、部室、子公司开展疫情防控工作,并对下沉社区疫情防控全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、对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、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成效进行监督指导。

  (三)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

  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,研究制定集团公司下沉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。负责与上级单位沟通联络,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。负责应对集团公司在下沉社区防疫工作中的突发状况,及时协调沟通领导小组各成员,确保本预案中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。


  四、防控措施

  (一)加强防疫知识培训。对下沉员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,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。结合社区防疫工作的实际,不断加强防疫知识培训,对执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学习研究,制定下发《下沉员工防控工作手册》,进一步增强下沉员工自我防护意识。

  (二)加强防疫物资保障。及时为下沉社区工作人员配发口罩、消毒液、酒精、防护服、隔离衣、护目镜、防护面罩、医用手套等相关医疗物资。为下沉社区工作人员投保健康保险,充分保障下沉社区一线防疫员工切身利益,全力、全面的做好员工安全防护保障工作。

  (三)建立下沉员工后备库。统筹安排下沉社区执勤工作,如一线下沉社区员工出现突发状况(如身体不适等),第一时间进行补岗,严禁缺岗、漏岗情况发生。各组组长(中层干部)出现突发状况不能上岗时,由主管领导替班;组员突发状况不能上岗时,在后备库人选中替补。

  (四)增强快速反应能力。加强对下沉员工的跟踪管理,注重发挥带班领导、执勤组组长的作用。每天不少于两次对下沉员工体温情况进行测量,及时为下沉员工进行核酸检测,当下沉员工出现异常情况时,快速启动相关应急机制,密切关注相关发展变化情况。


  五、应急处置流程

  一旦出现疫情预警,应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:

  1.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、卫生部门、执勤社区、所在社区和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。

  2.对发现一般发热、咳嗽、流涕、腹泻、胸闷等异常情况的处理:

  ⑴出现上述症状时,应及时就医,不得带病上岗。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,且无反复,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或隔离14天无异常,才能回岗。

  ⑵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,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。

  3.对疑似病例的处理:

  ⑴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存在疑似病例嫌疑的,要立即报告辖区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。并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,并按要求组织人员到医院诊治。

  ⑵协助社区对可疑病人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;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。

  ⑶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,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。

  4.对确诊病例的处理:

  若“疑似病人”被医院正式确诊为确诊患者,集团公司要立即向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,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,坚决控制传染源,切断传染途径,保护易感人群,具体要求是:

  ⑴封锁疫点。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工作生活区域,等待卫生部门和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。

  ⑵疫点消毒。对患者所在场彻底消毒,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,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。

  ⑶疫情调查。主动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调查。对确诊病例到过的场所、接触过的人员,进行随访,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。

  根据相关规定,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,按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。

  其他未明确事宜,遵照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处置。

  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:

  急救电话:120  报警电话:110

 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组:62048380

  市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组:62049382

  市卫生健康委医疗救治组:62049380

 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

 

 

 

中共吉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

2020年5月22日